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14 17:07:2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组织和行为规范,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程序。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审议年度和半年度业绩事宜。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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