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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互联网存款迎“最强监管” 银行不能在非自营网络平台拉这些存款

来源:券商中国

2021-01-16 08:22:23

(原标题:重拳出击!互联网存款迎“最强监管” 银行不能在非自营网络平台拉这些存款)

  互联网个人存款监管规定终于落地,在降低银行负债端风险隐患的同时,也考验着中小银行“拉存款”的创新能力。

  1月15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总体上,《通知》较为严格,今后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个人存款业务基本严格限定于自营网络平台,除了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不受影响。同时,《通知》还特别对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要求立足当地,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同时,《通知》考虑存量产品的实际诉求和互联网银行运营特点,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而对于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开展互联网个人存款可以突破“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的区域限制。

  此前,民营银行、区域中小银行受限于物理网点有限,会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线上吸收个人存款,缓解自身的负债困局。《通知》现在连银行个人存款在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的口子都被堵住,无疑会对区域性中小银行带来不小冲击。

  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口子被堵上

  《通知》的发布,业内早有预期。去年底,监管高层多次发声,警示互联网存款风险,包括蚂蚁金服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平台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前不久也透露,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问题导向、有序规范、防控风险的思路,推动该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从《通知》的条款看,“杀伤力”最大的一条,无疑是“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金融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导向,支持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与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合作,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生活。同时,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目前,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销售相关产品受到相应监管。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上述有关负责人称。

  该条政策无疑会对民营银行、区域中小银行带来不小冲击。早期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银行主要是民营银行,受限于“一行一店”模式,与有流量优势的互联网平台合作进行线上揽储,成为民营银行个人存款的主要来源。近年来,诸如城商行、农商行等部分传统区域性中小银行也相继加入。此前,诸如京东金融、陆金所、蚂蚁金服等互联网平台就有专门的“银行+平台”专区,民营银行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场景试图摆脱网点少的制掣。

  然而,《通知》不仅禁止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信息传输、购买入口的互联网存款引流方式,也禁止银行互联网存款在非自营网络平台上营销宣传、产品展示。

  “现在很多此前与我们合作的互联网平台都把我们的个人存款产品下架了,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一民营银行高管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逆,利率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不可逆,对我们来说,困难总会过去的。

  此外,《通知》还从强化风控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等方面对银行开展互联网个人存款提出要求。《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评估业务风险,完善风险治理架构。同时,持续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应当强化互联网渠道存款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一行一策”督促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为保障《通知》发布实施后,商业银行稳妥整改、平稳过渡,《通知》也考虑了存量业务的有序压降的问题。

  在机构整改方面,《通知》明确,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在存量互联网存款方面,《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商业银行合规稳健经营,对于弥补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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