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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发售期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5 00:00:00

关于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整发售期的公告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QDII)” ,场内简称“恒生互联” ,扩位简称“恒生互联网ETF” ,认购代码:513333,以下简称“本基金” )原定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期间公开发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将本基金发售期调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0日(含),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0日。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其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认购币种为人民币。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
    
    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发售时间调整情况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具体风险揭示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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