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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银保监会:不存在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基础

来源:证券时报

2020-03-07 22:33:38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3月6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受疫情影响,银行总体不良贷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对此监管部门已有充分估计。事实上,近期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本身就有防风险的作用。疫情对经济金融的冲击是暂时的,这决定了银行业受疫情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攀升也将是短期的,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的经济金融基础并不存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迅速行动。1月26日即发布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服务,配合各方做好疫情防控。截至目前,已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9份文件,最近一次是3月1日会同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对于符合条件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的贷款,可暂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不收罚息。对于相关政策的具体受惠对象,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把握:

  从行业类型看,政策可覆盖受疫情影响的各个行业。对于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例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倾斜。

  从企业类型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均在政策覆盖范围之内。湖北地区可扩大至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特别要指出的是,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此次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从贷款性质看,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性贷款。包括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经营性质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同时,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参照《通知》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称,6月30日后,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恢复经营情况等,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总的原则是:充分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偿还能力,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针对不同企业,还本付息计划应体现区别对待、差异安排,在实施过程中要有操作性、灵活性,具体可采取等本还款、等额本息、不定期还款等多种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偿付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再度紧张。

  需要强调的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并不是自动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应主动提出申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银行应尽快制定内部流程,并在手机银行、网络银行、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通企业申请功能。在收到企业申请后,银行应尽快办理,不准予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应向企业说明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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