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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违法事实被查明 拟遭罚款50万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2020-08-05 21:13:59

(原标题:ST步森:违法事实被查明 拟遭罚款50万)

8月5日晚间,ST步森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7号)。至此,ST步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

上述公告显示,ST步森涉嫌两项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股份向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终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步森下达行政处罚,在2020年1月14日收盘时持有ST步森,并在2020年1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ST步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徐茂栋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陈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步森创建于1985年,专注于BUSEN HOMME、BUSEN SELECTION、BUSEN UNIFORM三大品标系列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4月在中国A股成功上市。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ST步森实现营业收入14,469.2万元,同比减少19.93%,净利润-3,868.46万元,同比减少796.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12.18万元,同比减少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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